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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法院成功执结一件交叉执行“难案”

作者: 朱涛     时间:2017-09-22 阅读: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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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朱涛“太感谢你们了!”何某及其妻子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动得热泪盈眶。2017919执行法官程炜、朱涛当场交付何某交付一笔11万余元的赔偿款,一件时近四年的执行案尘埃落定。

2013624日,何某在英山某公司工作时意外被钢架砸伤,全身几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此案经英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限期赔偿何某19万元。

除先期赔偿7万多元,该公司还应赔偿何某11万余。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在当地有一定的特殊关系,法院执行中受到干扰,时近四年无法执结,而申请人多次上访,缠访,在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20178月,黄中院指定罗田法院执行局执行。执行法官先到申请人家中了解情况,何某身患残疾,已无劳动能力,家里生计只能依赖着年迈的妻子和年轻女儿维持,生活极其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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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法院执行法官为该案驻扎英山,通过“五查”、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果断依据法律规定将该工厂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历尽艰辛找到被执行人申如果及时履行院将依法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历时一个多月,在执行人员艰辛努力及法律强大的威慑下,2017年9月18日,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