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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工作会在罗田法院召开

作者: 石磊     时间:2023-08-18 阅读: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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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快速建立和高效运转,有序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和信用修复先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畅通府院沟通渠道,强化府院联动、工作协调,8月17日,罗田县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工作会在县法院召开。

县委委员、常务副县长赵小虎出席会议并讲话。赵小虎指出,近年来,县政府、县法院在县委领导下,认真落实府院联动重点任务,自觉把“府院联动”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相互支持、通力配合、良性互动,在讲政治上有高度,讲大局上有广度,讲担当上有深度,为罗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就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赵小虎要求,一是强化“三种认识”,把握“府院联动”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府院联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深化“府院联动”作为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一以贯之抓好落实。二是聚焦“三个联动”,把准“府院联动”的目标方向。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争议特点规律、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前移解纷关口,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对接联动机制,建立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机制。联动服务中心发展大局。紧扣“干在实处 强县有我”总要求,积极融入基层治理,聚焦服务保障绿色崛起,建立健全涉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协同联动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巩固深化已有诉调对接工作成果,推动更多纠纷源头化解、诉前化解。联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行政、司法活动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时妥善防范化解各类经济金融风险,为市场主体维权提供全方位支持保障。三是压实“三项责任”,提升“府院联动”的工作质效。在日常联动责任上真出力。县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和工作保障。各联动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直接安排部署任务,亲自参加联动推进,沟通协调相关事宜,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班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在跟踪问效责任上真督导。要将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范围,及时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府院联动工作取得实效。对联而不动、动而不为的,对重大案件协调处置进展缓慢、安排部署任务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在擦亮品牌责任上真用劲。要广泛宣传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及时全面客观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和改革经验,加大对府院联动机制创新实践的宣传力度,擦亮叫响府院联动“罗田样本”。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慧琴就法院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建议进行了介绍。近年来,罗田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破产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破产费用保障专项资金,有效办理了一批企业强清、破产案件。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两站三机制”,先行区创建稳步推进。设立四家商事纠纷“共享法庭”,以“小切口”改革助推营商环境大作为。

会议由县三级调研员刘建刚主持。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新莉宣读了《县人民政府 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县发改局副局长雷汝丰对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县府院联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县法院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