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法院交叉执行势如破竹(二)
时间:2017-11-11 阅读:572
据了解,被执行人简某向申请人执行人刘某借钱买了大车跑运输,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借款一直没有偿还给申请人执行人。2016年7月26日案子判决后,被执行人简某以自己是与朋友合伙买的车为由,不愿意自己承担买车的借款,一万五千元左右的借款一直未偿还。
执行法官及法警10人准时出发,在七点前赶到了简某的家,简某态度依然强硬,看其爱人孩子在家,为避免其家人担心,局长刘文祥决定先以谈话为由将其带到法院,如果简某依然不肯配合,再实施拘留。到了法院,简某态度有所缓和,简某的爱人看到其丈夫被带走也着急了,马上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经过谈话,简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真写下了一封检讨书,简某的家人也送来了标的款,至此执行圆满成功。
总结: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执行案件种类繁多,需要执行的内容也是形形色色,被执行人更是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大部分案件通过执行法官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和持之以恒的耐心工作得到了圆满执结。但也有一些案件,虽然执行法官付出了大量努力,依然无法取得进展:有的是因为被执行人生活困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有的是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找到线索;有的是因为被执行企业资不抵债、关门破产。归根结底,执行难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执行难,除了法院不断加大力度以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对于普通人民群众来说,如何避免自己的案件陷入执行难?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要有风险意识,在纠纷发生前,借款与签订合同时就尽量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二是要有法律意识,一旦准备走法律途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对方在诉讼阶段转移财产;三是要有证据意识,案件经过协商、审判,最后进入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意赖账,必然会采取逃避执行的措施,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向法官提供线索,共同查找对方的财产以及人身线索。
(文/图 裴廷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