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法院:活用保全促调解 高效解纷优环境
作者: 陈佳峰、万博 时间:2026-03-27 阅读:92
近日,罗田法院立足“以保促调”工作理念,将诉讼保全作为化解矛盾的关键抓手,通过精准、快速的保全措施打破当事人对抗僵局,成功审结两起合同纠纷案件,推动双方从被动对立转向主动协商,实现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
案例一
在原告高某某与河南某建筑集团公司工程款合同纠纷案中,双方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无果,高某某将该建筑集团公司诉至罗田法院,并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快速审查案卷,确认符合法定条件,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并立即移交执行。被告账户被冻结后主动提出协商,承办法官抓住有利契机,通过线上视频方式主持调解,引导双方理性沟通。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当场付清全部工程款,原告随即申请解除保全。从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到纠纷彻底化解,全程仅用时一个月,以司法“加速度”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例二
另一起鸡苗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诉讼保全同样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原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被告订购鸡苗并支付40万余元订金,后发现涉案鸡苗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遂提出解除合同、退还订金的诉求,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时高效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被告相关账户,有力推动被告主动对接法院,积极配合调解工作。
考虑到双方均为市场经营主体,案件处理直接关系双方生产经营秩序,承办法官充分兼顾双方经营实际与合法权益,精准抓住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有利时机,从法律规定、市场规则、情理道义等多个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深入为双方分析诉讼流程带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潜在法律风险,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消除彼此隔阂。
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即时兑现调解承诺,原告随即申请解除保全,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既切实维护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保全措施对被告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被动调解”到“主动和解”,两起案件的高效办结,是罗田法院落实诉讼保全制度、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诉讼保全不仅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更是助推纠纷调解、保障后续执行的有力抓手。
下一步,罗田法院将持续深化诉讼保全与调解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优化纠纷化解全流程,精简办案环节、提升办事效率,切实减轻群众诉累、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始终以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各类市场纠纷,全力维护公平有序的经营秩序,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