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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相争为老宅 罗田法院匡河法庭温情调解化解房屋继承纠纷

作者: 翟娟     时间:2026-03-18 阅读:172

“老屋办房产证,怎么就成了你一个人的名字?”弟弟的声音里满是愤怒与委屈。

“当初说好的,我在家照顾患病的母亲,将来父母留下的东西归我。我伺候了娘将近十年,你说不算就不算了?”哥哥拍着桌子,眼眶泛红,情绪同样激动。

“当时只说房子给你住,可没说把房子给你!爹妈住院、办后事的钱我都出了,盖房子我也掏了钱,凭什么现在没我的份?”弟弟毫不退让。

这一幕发生在罗田法院匡河人民法庭的调解室。近日,一对亲兄弟,因父母留下的老宅归属争执不下,最终对簿公堂。

承办法官耐心听完双方的“委屈”,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症结,先安抚情绪,再进行释法说理。“这套房子你们都认可属于父母的遗产,按法律规定,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们兄弟俩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法官顿了顿,语气温和而有力:“但我也听出来,这些年来,弟弟出钱为父母治病送终,哥哥常年侍奉在母亲病榻前,你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尽孝。现在父母不在了,他们最想看到的是你们兄弟和睦,而不是为了一套房子伤了手足情分。争赢了房产,输掉了唯一的兄弟,值吗?”

这番话让兄弟俩陷入沉思。良久,哥哥长叹一口气:“法官说得对,他是我亲弟弟,为一套房子不值得。我愿意分。”

见双方态度松动,法官引导他们从“争对错”转向“谈方案”。几轮商议后,初步达成一致:哥哥得一楼,弟弟得二楼。

但一个现实难题摆在眼前——老房的楼梯建在室内。如果分开居住,弟弟一家每次回家都必须穿过哥哥家的客厅,日后磕碰在所难免。弟弟提出从外围另建直通二楼的楼梯,实现独立门户。但楼梯建在哪、怎么建,双方又陷入僵局。

为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现场办公”。他喊上熟悉情况的村支书,带着卷尺前往老屋实地协商。

在老屋现场,法官仔细测量房屋外围,与村支书探讨方案可行性,询问村里改建规定。凭借丰富的生活经验与严谨的实地测量,现场提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外围楼梯建设方案。哥哥查看后点头认可,弟弟端详片刻也表示同意,困扰双方的楼梯难题迎刃而解。最终,兄弟二人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房产继承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虽以调解告终,但留给我们深深的思考。在遗产纠纷中,无论结果如何,往往没有真正的赢家。赢了房产,却输了亲情,这何尝不是对父母的另一种亏欠?赡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本分与天职,本就不该拿来比较和计较。父母留下的最宝贵遗产,从来不是房子和钱财,而是可以守望相助、血浓于水的手足之情。